近日,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扩建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合金材料项目,其节能报告已通过审查。审查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广东相关实施办法。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节能法规政策,节能报告获原则同意。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一条年产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合金材料生产线,新建2#材料车间及废气处理、供热、消防等配套设施。生产工序涵盖分选、熔化等,主要设备有熔炼炉、合金炉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有明确上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也有具体要求。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需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领先的产品设备,把能效指标作为设备采购重要技术指标,杜绝使用国家禁止的落后工艺设备。同时,要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公司要根据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重大事项。项目投产前,需组织节能验收,将报告报相关部门留存,并按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需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要按广东相关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