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一直致力于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和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的核心目标是推动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同时拓展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涵盖新型储能等领域。这一改革旨在为新能源项目提供更稳定的市场环境,促进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新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方案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此外,适时推动生物质发电等电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机制电量与电价:
存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与现行保障性质电量政策衔接,项目可自主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
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确定,初期分风电和光伏两种类型分别确定,具体项目机制电量通过竞价形成。
机制电价: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按不高于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确定。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通过竞价确定,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计划投产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
竞价机制:增量项目竞价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牵头组织,省电力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竞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出清价格,申报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直至申报电量满足竞价电量总规模。最后入选项目申报电价即为当年所有入选项目的机制电价,但不得高于竞价上限。
容量补偿机制: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将适时拓展至天然气发电、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能提供有效容量的各类发电主体。容量补偿实行统一的电价标准,费用由容量补偿标准、有效容量、供需系数共同确定。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推动由补偿传统机组固定成本缺额向市场保障系统长期容量充裕度转变。
此次市场化改革对山西省新能源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促进新能源市场化:通过推动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增强了新能源项目的市场竞争力,为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稳定的市场环境。
拓展容量补偿机制:将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拓展至新型储能等领域,有助于提升新型储能的市场地位,促进储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增强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稳定性。
推动能源转型:该方案的实施将推动山西省能源结构转型,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优化能源结构,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市场化改革,新能源项目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山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山西省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推动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并拓展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至新型储能等领域,该方案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了更稳定的市场环境,促进了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这一改革不仅有助于推动山西省能源结构转型,还将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