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盘水市出台政策支持氢能产业,氢气制取方面,鼓励焦化企业建设工业副产氢提纯装置,以提高低成本车用氢气供应能力。对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以上的相关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可达200万元。这一措施旨在推动氢气制取产业的发展,降低氢气生产成本,为后续的氢能应用提供基础保障。
在氢气储存方面,六盘水市加快推动储氢设施建设。对储氢设备采购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储氢项目(不含加氢站配套储氢设施),按储氢设备采购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这有助于提升氢气储存能力,确保氢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氢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六盘水市鼓励采用高压长管拖车进行氢气输运。对新购置并在我市投入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的30MPa及以上高压长管拖车,按照储氢拖车部分采购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有序推动园区、厂区短距离输氢管道项目建设,全力降低氢气运输成本。对总长度不少于1公里的纯氢管道项目,按纯氢管道设备投资额10%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这些措施有助于优化氢气运输方式,降低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氢气加注方面,六盘水市对2025年及以后建成、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固定加氢站、撬装加氢站(仅限企业自用),按固定资产投资额10%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这将有力推动加氢站的建设,完善氢能基础设施,为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推广应用提供保障,促进氢能产业的协同发展。
在氢气应用方面,六盘水市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新购或更换公务用车时选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同时,鼓励在市政环卫、冷链物流、综合货运等领域逐步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对氢能车辆在六盘水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按照发票面额10%予以补助,单车每年不超过0.5万元,并积极争取省级对通过省内高速公路的氢能车辆减免通行费。这些措施旨在扩大氢燃料电池车辆的应用范围,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推动氢能产业的商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