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 尹** | 注册资本 | 587万元 | 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4109774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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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 邮箱 |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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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10977418-1 | |
电话 |
031****2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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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海兴县葫芦头子六号股 | ||||
企业简介 | 海兴县大口河商业盐场,是河北沧州的一家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尹以春,企业注册资本587万元,位于海兴县葫芦头子六号股。主要经营:海盐采选,工业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